当前位置:热点 > >正文

世界快报:北海市财政局:搭建“四桥”兜底保障 让困难群众温暖前行


(相关资料图)

困难群众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、促进社会公平、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、基础性制度。今年以来,北海市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按照保基本、兜底线、救急难、可持续的总体思路,健全困难群众救助机制,强化民生政策落实,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、安全感、幸福感。

一、保障基本生活,为困难群众搭建暖心“桥”

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减少不必要项目支出,加大向困难群众救助领域的资金倾斜力度,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,规范落实“单人保”、低保渐退、家庭收入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,累计救助城镇低保对象5.52万人次,共支出救助资金2406.34万元。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,足额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,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,累计救助城镇特困对象0.27万人次,共支出534.43万元。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方面,执行自治区统一的生活保障标准,全市983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,累计支出310.74万元。在困难残疾人保障方面,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,为符合条件的3.65万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供保障,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56.08万元。

二、保障临时救助,为困难群众搭建连心“桥”

一是全面落实乡镇备用金制度,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“小金额先行救助”,事后再补充情况说明,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性、紧迫性、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。今年以来,共实施临时救助539人次,支出102.9万元。二是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部署,为城乡低保对象、城乡特困人员等,按每人60元的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,共发放资金350.34万元,惠及5.9万人,其中城镇困难群众1.35万人。三是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,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,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。2022年7月至今,累计为7.37万人次城镇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,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56.3万元。

三、保障医疗补助,为困难群众搭建健康“桥”

加强与市医保局协调合作,及时安排医疗救助资金,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,确保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。一是实施分类参保资助,对城镇特困人员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重度残疾人的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00%补助。截至目前,医疗救助资助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补助缴费34964人,资助缴费金额838.48万元。二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,对特殊困难群众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,提升医疗救助水平。截至目前,特殊困难群众享受基本医疗待遇人数20.96万人次,统筹基金支出金额49711.34万;大病保险待遇人数0.37万人次,支出917.83万元;医疗救助人数3万人,救助资金支出2245.05万元。

四、保障就业补助,为困难群众搭建就业“桥”

加大就业资金保障力度,落实岗位补贴政策,促进困难群众稳岗就业。一是开发公益性岗位保就业。按照每人2100元/月落实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,全市通过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帮助包括城镇困难群众在内的830名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就业。二是提供就业服务促就业。招聘会现场设专人为广大城镇困难职工等求职者提供就业指导、政策讲解等服务,为城镇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服务2733人次。三是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稳就业。为4909名2023届困难群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710.82万元,其中低保家庭学生258人、身患残疾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88人、特困人员(孤儿)8人。

编辑:卢清建

标签:

推荐阅读